(原标题:恒瑞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吹会法律看法书)
国浩讼师(南京)事务所对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吹会的法律看法书。
本次鼓吹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集,2024年12月10日发出见知,会议见知实践妥当关联法律法则和《公司国法》的章程。 本次鼓吹会收受现场投票和收集投票相不息的相貌召开,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,收集投票通过上海证券来去所鼓吹大会收集投票系统进行。 出席本次鼓吹会的鼓吹共4,770名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,750,587,762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8.7958%。 本次鼓吹会审议通过了对于公司刊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集中来去悉数限公司上市的议案、刊行H股股票有筹谋、刊行H股筹集资金使用计较、央求转为境外召募股份有限公司、H股股票刊行并上市关联决议灵验期、刊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派有筹谋、聘用H股刊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、授权董事会过头授权东谈主士全权办理公司刊行H股并上市关联事宜、增选独处董事并笃定董事变装、制定公司于H股刊行上市后适用的《公司国法(草案)》及关联议事国法、《公司国法修正案》、纠正公司部分轨制等议案。 本所讼师以为,本次鼓吹会的召集和召开才略、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阅历、召集东谈主阅历、会议的表决才略和表决效果均妥当关联法律法则和《公司国法》的章程,正当灵验。